尹麗瑋,女,1978年11月生,中共黨員,市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,全國優(yōu)秀公訴人,山東省十佳公訴人,濰坊市第十一屆黨代會代表。在工作中她嚴查細審,不枉不縱,堅持以事實為根據(jù)、以法律為準繩,嚴把案件的事實關、證據(jù)關和適用法律關,共辦理審查各類案件800余件,出庭支持公訴600余次,使1000余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,所辦起訴案件無錯訴、漏訴,無超法定期限,有罪判決率達100%。先后承辦了一批有重大影響的案件,以過硬的辦案質(zhì)量、高水平的法律文書和穩(wěn)重大方、思維敏捷、辯才出眾的出庭風格,受到一致好評。2010年7月,諸城市第一起黑社會性質(zhì)組織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全國涉黑案件觀摩庭,她被省檢察院指定承辦該案,憑著扎實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庭審表現(xiàn),成功辦結該案。她秉公執(zhí)法、愛崗敬業(yè),贏得了組織和群眾的肯定和信賴,展現(xiàn)了新時期人民檢察官的風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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